生态环境部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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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网讯8月28日,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生态环境部召开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海洋司副司长胡松琴就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进展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胡松琴表示,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是“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之一,是推进重点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促进相关沿海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自年2月《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省市,以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三大海域为重点,继续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稳中求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陆海污染协同治理持续推进。我们紧盯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两道关键入海“闸口”,协同推进沿海城市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攻坚任务,陆海统筹改善重点海域水质。在入海河流方面,我们紧盯总氮治理,于今年2月印发《关于做好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治理与管控的意见》,系统部署和协同推进入海河流总氮减排和近岸海域水质改善,纳入任务清单的20条国控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均已印发实施,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在入海排污口方面,我们加快推进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渤海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约88%,长江口-杭州湾入海排污口已初步完成排查。

二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有序开展。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指导督促沿海地方加快推进实施滨海湿地、海岸带等保护修复和互花米草治理,实施严格保护措施,促进红树林、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固本培元,同步开展增殖放流、执法监督等,持续促进渔业资源养护。

三是环境风险应对能力逐步提升。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坚持风险事前防范和应急体系建设两手发力,指导督促沿海地方开展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同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海洋环境应急监测船舶等能力建设。目前,浙江“中国环监浙”吨级调查监测船舶、江苏“中国环监苏”吨级调查监测船舶已正式入编,天津吨级调查监测船舶正在进行下水调试。

经过各方协同作战、合力攻坚,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年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三大重点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平均值为63.0%,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红树林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同时,也应当看到,重点海域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平衡、不稳固,还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习近平总书记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持续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胡松琴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与各有关部门一同持续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技术帮扶,进一步压紧压实沿海地方主体责任,细化落实“一河一策”、“一湾一策”、“一口一策”等具体行动措施和工程项目等,推动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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