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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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带来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前三页纸01,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1法律关系的客体。物:如借款合同。行为: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绑扎钢筋、土方开挖。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P8)

1.2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P12)

1.3可作抵押物的财产: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P14)

1.4建筑工程一切险开始:自工地动工或材料设备运抵工地(先发生者)。结束: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工程

(先发生者)。期限最长时间:不超过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终止日。(P19~20)

1.5安装工程一切险开始:被保险项目被卸至施工地点;结束:工程预计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P21)

2.1可以不进招标的情形(六类)。

(1)(保密、为了扶持)

(2)(只有一家会的)

(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自己能干的)

(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自己能干的)

(5)(只有3家以下能干)

(6)(别人干影响功能配套的)

(7)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P28)

2.2勘察设计合同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P33)

2.3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P34)

2.4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P34)

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机构:评标委员会,是一个临时工作机构;组建方:招标人;成员(两类人):招标人的代表、有关专家;人数: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P35)

3.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一定规模以上的施工招标。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P40,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P40)

3.2编制招标文件。原始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还包含: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P40)

3.3资格预审:多用于公开招标;在投标前;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适用范围:比较适合于具有单件性特点,且技术难度较大或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或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的招标项目。资格后审:多用于邀请招标;在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的。适用范围:资格后审适合于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的通用性、标准化项目。(P50)

3.4最低评标价法。初步评审: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详细评审:审查是否有单价漏项、报价的算术计算错误等;量化比较,计算评标价。综合评估法。初步评审: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06。详细评审: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其他因素。(P54~58)

4.1出厂价(EXW价)(不包邮、到厂提货价)。买方自行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后运至国内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报出厂价、仓库交货价的包含应交的,以及制造环节所交的增值税、关税和其他税。

仓库交货价。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进口的货物,可报仓库交货价;报价中包含应交的以及之前已交的税。施工现场交货价(包邮、送货上门价)。由国内供货方(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国内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交货价=出厂价+运至施工现场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P63~64)

4.2FOB价:货物在装船港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FCA价:卖方在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货物在交付承运方之前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CIF价:(指定目的港价,到岸价)到岸价=离岸价FOB+海运费+国际运输保险费。CIP价(包邮送货上门价):(指定目的地价)卖方负责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协议,并承担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P64)

4.3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P67)

5.1合同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P75)

5.2履约保证金格式: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勘察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P76)

5.3违约责任的承担。勘察人(设计人)违约责任: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发包人违约责任: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勘察人损失等。(P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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