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岚山区管辖海域范围内确权海域使用金,由岚山区海域审核主管部门委托市级代收,需要权属人到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缴纳。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海域使用权成为海洋经济重要组成要素,海域使用金无法就近缴纳出票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为解决海域使用金缴费市区来回跑这一问题,12月18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召集岚山区行政审批和海洋发展部门,召开海域使用金征收“市县同权”专题会议。会上确定了岚山区海域使用金征收的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承接模式,现场转交了收费U盾,交流了征收注意事项,组织了收费系统的培训和现场演示。
今后,在岚山区海域管辖范围内的确权海域所有人,就不必再到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开具票据缴费,可以在岚山当地拿到票据并缴费,进一步方便了用海单位和个人。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khsqr.com/zjjs/148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