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自然资源使用审批全链条融合深圳将实现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苑伟斌

12月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年)》,提出“探索优化用地用林用海‘统一收文、统一办理、统一发文’审批机制,推动自然资源使用审批全链条融合”。

根据征求意见稿,将农用地转用审批、永久占用林地审批、海域使用权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整合为一个事项,设立“建设项目使用自然资源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登记机构依申请统一办理自然资源登记证书。

在用地用林用海的多审合一上,在全面梳理用地、用林、用海现有审批机制、审批流程的基础上,对用地用林用海审批事项进行整合再造,实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审批由“三分”审批(分别收文、分别办理、分别出文)优化为“三统”审批(统一收文、统一办理、统一出文)。

用地用林审批的全面融合方面,将永久占用林地审批融入到农用地转用审批中,参照占用耕地的审批方式,按照农用地转用的审批程序由政府审批;同时将永久占用林地的审批材料、审查要点、审批流程、缴费等完全整合至农用地转用审批中。

征求意见稿还统一费用缴交方式的路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整合,统一出具缴费通知单,由市财政部门缴纳。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海域使用金整合,统一核发缴款通知书,由建设项目单位缴纳。

此外,统一设定使用年限,用地用海以划拨方式供应的,不设定使用年限;用地用海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统一按照土地使用年限设定;单独用海的按照海域使用管理规定设定。

据悉,开展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实现自然资源全链条全要素统一管理,在实现地、林、海管理全面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研究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落实用途管制制度的路径。同时,在探索用地用林用海“多费”、“多金”统一管理的基础上,为国家、省层面开展相关费、税改革提供实践经验。此外,以用地用林用海“多审合一”“多证合一”为抓手,促进加快开展多调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等基础性工作。

审读:喻方华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khsqr.com/zjjs/1497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医院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