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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家标准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年第26号
日前,我部提出的《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年3月17日正式发布,拟于年7月1日实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年7月1日起,各级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受理的海域使用申请,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应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相关要求编制。
二、自年7月1日起,已通过用海预审的海域使用项目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已过有效期,在后续办理用海手续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应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相关要求予以修改完善。
三、年7月1日《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实施后,《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导则的通知》(国海发〔〕22号)同时废止。
自然资源部
年5月25日
原标题:《自然资源部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家标准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