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包括哪些权利要经过哪些步骤和应

一、

我国民法典第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什么是不动产登记呢?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并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质应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具有四个要素: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二、不动产登记包括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包括: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三、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哪些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四、怎样进行不动产登记?

(一)、申请。申请有双方共同申请和单方申请。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三)、受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四)、查验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1)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2)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3)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五)、实地查看: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3)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4)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5)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六)发证。

(1)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3)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五、不予登记的情形。

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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