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涉海项目的执法监管,服务保障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依法用海、生态用海,为后期用海监管工作打下基础,11月23日,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惠州支队”)联合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深圳海洋中心召开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项目用海协调会。惠州支队党组书记、支队长郭春秋,深圳海洋中心副主任孙兴年,项目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公司总经理陈洪喜等参加了会议。
协调会上,建设单位汇报了项目海域使用、海洋环评报批及后续填海场平工程施工工艺、填海物料、生态修复等相关情况及存在问题,惠州支队向建设单位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用海政策,并就相关问题与项目填海工程建设单位深入进行探讨交流,提出了意见建议、注意事项和执法监管要求。
郭春秋强调,惠州支队将联合相关部门全力支持保障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用海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严格依法用海,须在完成用海手续后才能开展涉海施工,不得出现超范围用海、改变海域用途等问题,开工前向执法监管部门报备;二要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施工,落实好施工期监测、应急预案、生态修复方案等内容,淤泥渣土转运全程监管,严防弃土入海污染海洋生态环境;三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疫情防控,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堵住安全生产事故、疫情输入的风险漏洞。
来源: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编辑:罗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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