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出让海域公示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下列拟出让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年10月8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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