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在全国率先颁发海域不动产登记

昨日,记者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该局近日为宁波舟山港集团镇海和北仑海域两个用海项目,颁发了全国首批海域使用权及建(构)筑物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

据介绍,颁发海域使用权及建(构)筑物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有利于保护涉海企业不动产合法权益,企业通过抵押融资可以获得更多流动性,有助于企业升级发展,同时也标志着不动产登记改革跨入新的领域。

今年5月28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1号),指定宁波、青岛、连云港、文昌等四个城市为海域不动产登记试点,探索实施海域与海上建筑物、构筑物一体登记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及时印发了《宁波市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专门组建了“宁波市涉海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攻坚组”和“宁波市涉海不动产登记规范制定组”。经过4个多月的集中攻关,最终为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的获批扫清了障碍。(宁波晚报记者周科娜通讯员胡翌阳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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