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23日消息(记者李波通讯员吴钟仁吴昊)2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相关规定,海南三亚海警局陵水工作站依法对陵水两家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的企业作出处罚决定,分别处罚款13万余元及余元。
三亚海警在巡逻中发现,有企业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在海中进行违建。
据了解,海南三亚海警局陵水工作站执法员在对辖区进行例行巡逻检查中发现,位于陵水海域滨海度假区的游艇码头工程项目建设中,某企业未经原批准用海的当地人民政府审批,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在原批准用海类别为港池、蓄水的海域内违规建造方位桩和浮桥透水构筑物;此外,在陵水某海上渔业交易平台项目建设过程中,某企业未经原批准用海的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在原批准用海类别为港池、蓄水的海域内违规建造浮体基台透水构筑物。
三亚海警邀请专业机构对涉案海域进行检测。
经海警执法员进一步查实,上述两家涉案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建设构筑物面积达0.公顷和0.公顷。根据相关规定,海警机构依法对两家涉案公司作出处罚决定,两家涉案公司均表示接受处罚决定,并积极配合做进一步处理。
下一步,海南三亚海警局将加大海洋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用海项目依法建设。同时,对已处罚的违规用海项目,不断加强后续监管,严防再出现违法用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