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白癜风要如何治疗 http://pf.39.net/xwdt/191104/7585947.html
近日,关于“国际水域”的话题很火,根本原因就在于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大国,无视我国的主权完整和对领土、领海管理的自主权,肆意搬弄是非,更有甚者定期派出航母和军舰穿越台湾海峡,而无视我国的警告,“美其名曰”说通过的是“国际水域”,言外之意是台湾海峡是“公海”,他们可以来去自如。
就此问题,我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最近一次的例行发布会上,再次严正警告了美方的所作所为,同时再次重申台湾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国对台湾海峡拥有不可置疑的主权,并且还对世界特别是美方进行了一下地理方面的科普,有理有据有节的表态,让对我国一直有所企图的国家哑口无言。
那么,到底什么是“国际水域”呢?
“国际水域”这一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年发布的《美洲国家关于国际河流的工农业利用的宣言》,当时指的是国际界河和界河和多国河流。后来,在年国际法学会发布的《关于国际水域的非航行利用的决议》中,也给出了国际水域的适用范围,即国际水道或国际流域。但是,这两个历史文件中,均未对国际水域给出明确的定义。
后来,在国际水法中,确定国际水域的一个“普适”的广泛的概念,即为不受任何国家管辖的水域,一般指代的是国际公海海域。但是,截至目前,国际水域这个概念,并没有明确被写入任何的国际法中,也没有、也无法得到每个国家的认可。因此,在联合国主导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也没有将其列入,仅提到了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这4个概念。其中:
内水指的是国家领陆内及领海基线向陆一侧的水域,像陆地上的河流和入海口、湖泊、港口、海湾、内海等都属于这个范畴。凡是处于领海基线以内的水域,都属于内水的一部分,沿岸国家对其享有和领陆一样的主权,不容他国侵犯。
领海指的是沿海国家主权管辖下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的、面向陆地一面的水域,其中包括岛屿、岛礁以外邻接的周围海域。在领海区域,其上空、底土以及海床都属于领海的一部分,也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领海宽度的界线,则是从领海的基线算起,向海洋外侧延伸12海里。
毗连区是指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在领海之外所邻接的、为行使某些必要的管制权而设立的特殊海域,这部分区域对于保护沿海国的权利以及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在毗连区可以行使包括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方面的管辖权,并且能够惩治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我国在毗连区宽度的设置上,采用的是领海以外12海里这个标准。
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其所属国家对其具有勘探、开发、使用、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资源的权利,同时对一些人工设施的建造、使用、科研、环保等方面都拥有相应权利。其宽度一般是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开始,不超过海里。
值得一提的是,专属经济区虽然不属于一个沿海国家的领海,但是,其所属国对其仍然拥有渔业资源和矿产资源等的开发利用权,同时也拥有批准他国利用的专有权。也就是说,在未经所属国同意的情况下,其他国家不能擅自在他国的专属经济区内,进行任何的开采、开发、经营活动,连通航都不行。
目前,世界上有多个国家被批准加入了联合国海洋公约,成为指导、规范和约束进行海洋资源开发、解决海洋归属权争议以及通航的准绳,但是经常派航空母舰穿行于世界各处的美国,一直以来都拒绝加入,理由大家应该很清楚了,无非是不想让自己的行为受到约束,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由于台湾岛属于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领土,因此,按照国际海洋公约,从我国大陆和台湾岛向对方测量的话,除非中间的距离大于海里,否则这部分海域必将毫无疑问地属于我国管辖。而实际上,台湾海峡的最宽处约为海里,最窄处仅约为70海里,远低于这个标准。
再者说,在国际海洋法中,也并没有“国际水域”这一概念,美国海军频繁地通过台湾海峡,而且还没有事先经过我国的批准,甚至带有明显的挑衅意味,绝对是偷换概念、强词压理、避重就轻的“强盗思维”,我国必将坚决反对!
其实,不光是台湾海峡,在南海海域,我国的“九段线”之内的海域,也都是属于我国的主权和管制区范围,容不得其他国家的丝毫挑衅、干扰和入侵,“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