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海南亚龙湾海底世界旅游有限公司
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亚龙湾片区)
东排、西排旅游娱乐活动项目海域续用的批复
海南亚龙湾海底世界旅游有限公司: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三府函〔〕号文)批复,现就你公司海域续用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用海符合《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省政府同意入库版),项目用海位置位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亚龙湾片区)内,同意续用海域11.85公顷,占用岸线0米,坐标点如下:
二、此次同意续用海域期限3年,用海时间为年6月19日至年6月19日。用海性质为经营性用海,海域使用金按评估价格3年共计.37万元收缴。
三、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游乐场用海。使用海域必须遵守相关的海洋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否则将依法处以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
四、该用海处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亚龙湾片区)实验区范围内,属于Ⅱ类生态保护区红线区,用海不得改变保护区的生态环境自然属性,不影响保护区功能发挥。在保护区内开展活动的入区装备须符合环保要求,严格控制活动人数,不得擅自增设旅游项目。开展活动的单位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生态保护、恢复与补偿措施,定期在海南三亚国家级珊瑚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监督组织下对活动区及其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
五、使用海域要做好安全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六、若市政府出台新的岸线、海域资源管理规定,涉海企业、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
七、使用海域须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八、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如需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向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续期,逾期不受理。
九、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事宜,请依法办理。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1月7日
(联系人:江浩新,联系方式:)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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